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板凳明星。第一章:得到大學

難得的在連續下了一個月的雨以後,終於放晴了!
今天走在陽光下,雖然要去上班,但是這道陽光卻把我帶回了十年前的淡水,從不是正門的地方,走進了我人生中最熱血的淡江大學
為什麼特別強調不是走正門呢?
淡江大學很有趣,正門進來很有元氣的是籃球場、棒壘球場以及操場,往裡面走一點是排球場,再往裡面走一點,是溜冰場。哈哈哈!忘了說,要走到正門前還有一段多達132階,號稱「克難坡」的樓梯好康組,教室呢?要排比較後面,在網球場附近!完全可以說是間很有精神的學校阿!基於以上熱血的設定,雖然說是正門卻反而沒什麼人在走;而最多人走的門,就是通往商管大樓,大學城附近,社團鐵皮屋旁,公車集散地前,我最常走的,側門。(超沒氣勢的名字)
淡水跟台北市東區的距離很遠,到了淡水捷運站還要轉一趟公車才會到學校;大一上學期,我是通車上學的,所以為了認真的上第一堂課,每天都跟高中生一樣早起,跟晚自習差不多時間回到家;其實對於一個窮的只剩下時間的大學生來講,這也沒什麼大不了,但是如果會影響打籃球的話,這就嚴重了。
大學很有趣,新生入學的時候會被「分家族」,就是你在每個年級都會有跟你同「家」的學長或學姊,沒意外的話他們會很熱情的跟你分享很多這四年來用的到、用不到的經驗和注意事項,當然也可以借借課本、問問選課秘技之類的;而對於新生來說,第一次見面的機會就是在這剛開學的時候啦!
同家的學長姊會在新生入學的第一週某堂課的下課時間到你的教室找你,通常會由大二的學長學姊當代表;有時候學長姊會帶個飲料,有時候會約妳待會中午去吃飯,不知道為什麼,好像很多同學都知道這件事,甚至是已經知道自己是第幾家,或是學長姊是誰這麼神通廣大。


而我完全不知道這些人來幹嘛,只是單純覺得「靠,怎麼班上同學都好像後台很硬有人罩
一樣?!」上個課還有專人送甜點這麼屌。


「領人」的過程很好玩,好像開獎一樣,有些學長很帥或是學姊很正、有些很大手筆又是飲料又是蛋糕、更有些走路有風看起來像系上的風雲人物;看得出來學長姊都會特別「SETO」一下,深怕壞了見面的第一印象;不過通常見面後都是一陣尷尬襲捲彼此,而在這個尷尬的會面結束後,會有很逗趣的畫面出現,就是學長姊在教室外面討論著自己的學弟妹(通常是針對外表),同樣的,新生也討論著自己的學長姊(也通常是針對外表),這個開獎的過程讓我們這群新生打從心底覺得:大學,真的如同流傳在高三時期的傳說講的一樣如夢似幻的精采阿!


而我呢?就如同我不知道有分家族這件事情一般,我的學長姊並沒有來找我。


吵雜卻熱鬧無比的大一教室,除了家族尋人之外,一開學還會碰到的重頭戲,就是各系隊來教室招新!大部分同學也都非常期待,而一如浣腸的,我又再度不知道什麼是系隊;同學很熱切的在討論,系籃、系排、系壘,我真的很痛苦的覺得很詭異阿!你們在討論的是社團嗎?還是校隊?學校這麼多人,哪輪的到我們這些看起來就是業餘遊戲性質的學生加入甚至是上場?


幹~~~但是剛開學沒朋友阿!連想問問附近的同學都覺得尷尬害羞!


突然,一陣騷動,前門進來了幾個男生,比較顯眼的是站在中間的是一個比較白淨的橘色短褲哥,褲子上還寫著「25」;另一位顯眼的學長身高應該超過190以上而且非常像流氓,但是卻不知為何很明顯有在忍笑的光頭哥;幾個人有個共同點,就是每個人肩膀上都斜掛著一個應該是要掛在腰上的腰包(這是當時非常帥的流行!)。氣勢很足的一群人站上了講台,下課吵雜的教室馬上安靜了下來,大一菜逼注視著前方。


「大家好,我是你們大三的學長,籃球系隊的隊長,小豪。」橘色短褲哥開口了,一邊講話,一邊將他的臉用45度仰角的方式對著大家,而在他開口之前,我其實一直注意他臉上的痣。


小豪最有特色的就是他的聲音,說是沙啞,卻又屬於細的音質;說是正常,卻越聽越讓人想幫他把痰挖出來;身為系隊隊長,小豪全身散發出一股很自然的自信,而旁邊的那位流氓光頭哥,只是沉默的站在旁邊。


「這兩個是王牌吧」我心中這樣想著。


「系籃固定練球時間是,x點在xx籃球場,如果大家有興趣,歡迎一起來練球。」小豪一邊說著一邊在黑板上留下了他的BBS帳號「Don,這是我的渡船頭帳號,有問題歡迎直接問我」。


雖然我還沒搞懂系籃到底是什麼,但是對於我這個籃球發燒友來說,當下完全是超有興趣!
我從高中開始才看NBA,不過我卻搭上了我們這個世代最棒的NBA時代,Michael Jordan跟鬼一樣的帶著公牛連霸又連霸、爵士打球超醜球員也不帥但是卻可以弄的公牛超煩;NBA當時感覺才剛剛開始接受比較寬鬆的褲子,沒想到就殺出一個渾身刺青、留著辮子頭的小矮子,Allen Iverson;180公分75公斤的身材,就跟一般你我身邊的普通人差不多,可是他卻殺爆NBA,每年都是得分王,把當時陣容有夠鳥的費城76人變成聞風色變的東區強權,讓當時的我完全著迷!
「這才是真男人阿!」,我完全沸騰!


不過,影響我最深的NBA球員,不是Michael Jor鬼、也不是Iverson,而是我還是胖子小六生時的籃球偶像;沒有這位球員,我現在的人生應該會完全不一樣吧!不管現在的James、Durant、CP3還是Anthony多紅,都絕對無法與當時的這位球員比,當年不想支持Jordan的應該都跑去支持他,穿著對男生來說絕對比紅色還帥的藍色球衣,6'7 from Memphis, No.1, Anferneeeeeeeeeee Hardaway!


經過了一番研究和詢問,我終於知道系隊在幹嘛,原來就是系上的代表隊,除了自high以外,每年還有很多全國性的賽事。靠,這聽在我耳朵裡,根本不可能會是我能加入的「健康同好會」,我雖然瘋狂的愛看NBA,但是我所謂的打籃球也不過就是一般3打3,投投籃然後弄些很賤的動作同學很廢的笑一笑就滿身臭的散場喝飲料去。


「穿制服?!打全場?!還全國比賽?!會不會太猛了?」吃著大學城內的比臉大排骨飯,他真的有比臉還大的排骨,一份60,我這樣想著。


這種冠上球隊頭銜的東西對我來說是距離非常遙遠的,我從高中就會跟同學去現場看HBL,當時的三民五虎強幹再興雙塔的震撼一直到現在十幾年後我還是記憶猶新;我心目中的球隊應該是要長這樣的,哈哈,就因為現場下巴掉下來體驗過,所以更了解這不可能的程度有多高。


很迅速的就打消了加入系隊的念頭,「找天去看看他們練球吧~」一邊啃排骨一邊做了決定。


開學一週了,還沒交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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